为全面贯彻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,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,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,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。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办法
一、考核原则
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客观、透明、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。
二、考核对象
新万博 全体教师。
三、考核内容
1、坚定政治方向。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2、自觉爱国守法。
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宪法原则,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;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3、传播优秀文化。
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;不得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友表、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4、潜心教书育人。
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因材施教,教学相长;不得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5、关心爱护学生。
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;不得歧视、侮辱学生,严禁虐待、伤害学生。
6、加强安全防范。
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,保护学生安全,防范事故风险;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,自行逃离。
7、坚持言行雅正。
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自重自爱;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,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8、秉持公平诚信。
坚持原则,处事公道,光明磊落,为人正直;不得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送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9、坚守廉洁自律。
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;不得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、教铺材料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。
10、规范从教行为。
勤勉敬业,乐于奉献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;不得组织、参与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。
三、考核办法
1、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,基础分为100分,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,学期或学年累积计分。
2、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经查实,师德考核直接定性为不合格。此项得分为0分。
(1)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针政策的言行;
(2)歧视侮辱学生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恶劣影响的;
(3)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,有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(4)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,自行逃离:
(5)组织、参与有偿补课,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的;
(6)向学生推销、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,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;
(7)在招生考试、职务(职称)评审、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的;
(8)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(9)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。
3、不参加教职工政治学习的;不能完成学校党委要求的政治学习笔记、心得的;不能完成上级或学校要求完成的规定动作的;每次扣除10分。
党委办
2019年3月